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发布新形象标识,以庆祝其 25 周年庆典。
2025-01-24
原标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发布新形象标识:设计创意源自南宋古籍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简称 版权中心 )网站发布消息称,今年是版权中心成立25周年,为迎接这个重要的历史时刻,版权中心启动了形象标识征集活动,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参与。在版权中心组织创作和参与各方共同努力下,经多轮创作完善,设计完成版权中心新形象标识,现予以发布。 该形象标识主体色调采用 地球蓝 和 中国红 ,中文字体选用方正启功行楷,设计灵感源于宋代记载有版权保护内容牌记的古籍《东都事略》和世界地图,体现版权文化的历史性与国际性的有机结合。同时,在设计创作中融入中国的 中 字、 CCPC 英文缩写、版权标记©等元素,体现版权
首届中俄民间文艺版权交流发展主题论坛举办
2025-01-24
7月26日,首届中俄区域民间文艺版权交流与发展主题论坛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举办。该论坛以 加强版权交流赋能文化发展 为主题,由黑龙江省版权局指导,佳木斯市版权局主办,同江市版权局承办,旨在强化中俄区域民间文艺领域版权交流与合作,扎实推进民间文艺版权 走出去 。中俄两国民间文艺领域的专家学者、行业代表100余人齐聚论坛,交流对话、共享经验。  在主旨发言环节,中俄两国专家学者围绕民间文艺版权的保护与发展这一主题,聚焦中俄区域民间文艺版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等问题,结合音乐版权相关案例,就中俄两国民间版权产业发展现状、趋势,如何在保护的基础上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与交
中国-东盟版权贸易服务平台南宁签约
2025-01-24
8月2日,中国-东盟版权贸易服务平台中越版权贸易座谈会暨合作签约仪式在广西南宁举办。越南芝文化股份公司与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签署了共同建设运营中国-东盟版权贸易服务平台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积极推动中越两国的版权贸易交流,促进国际交流,深化文明互鉴,推动中国-东盟在文化领域的合作再上新台阶。  广西出版传媒集团副总经理施伟文介绍了广西出版传媒集团和中国-东盟版权贸易服务平台的基本情况,表示希望借此次战略合作签约的机会,双方能共同助力中国与越南的优秀出版物走向广阔的东盟国家市场、走向世界。  越南驻南宁总领事馆总领事杜南忠表示,越南和中国双方合作具备 天时地利人和 的条件,包括出版和版权贸易领域在
新案:数字藏品转售不构成著作权法侵权
2025-01-24
原标题:四川高院日前就王某玉诉海南链盒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上诉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数字藏品转售不构成著作权法上的侵权行为  近两年,数字藏品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火爆态势。作为元宇宙领域重点应用方向之一,数字藏品满足了市场的多种想象,成为众多品牌、消费者追逐的热点。  继国内首件涉数字藏品侵权案判决后,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就王某玉诉海南链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链盒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上诉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针对王某玉上诉主张数字藏品交易中的转售行为构成侵权以及转售收入亦属于侵权人违法所得的主张,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被控侵权数字藏品的转售行为不构成著作权法上
十三届漫博会:版权赋能,让潮玩产业闪耀光芒
2025-01-24
近年来,潮玩在 Z世代 群体中迅速走红,崛起的潮玩经济吸引各类玩家纷纷入局,引发了火热消费现象。潮流玩具又称艺术玩具或设计师玩具,是一种融入艺术、设计、绘画、雕塑、动漫等多元素理念的玩具,种类包括盲盒、手办和艺术玩具等,不仅具有普通玩具基本的观赏功能,而且更注重对文化、艺术价值的挖掘,小小的玩具不仅体现设计师的创造思维,还被赋予了特定的文化和艺术理念。  创新与创意是潮玩的鲜明标签。在潮玩抢滩年轻消费市场的进程中,版权保护为其核心竞争力提供了坚实壁垒,形象授权和购买又促进了版权贸易迅猛发展,让潮玩IP变现可期。  在日前举办的第十三届国家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现场,广东省东莞市获全国首个
作品登记中需特别注意肖像权问题,勿拖沓!
2025-01-24
作品的价值体现于传播和使用过程中,作品登记是证明权属、保障交易、定分止争的重要手段。作品登记工作的意义在于为作品的传播和使用保驾护航。做好、做实作品登记工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尤其在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和法律宣传的不断完善和推进,人们的法律观念和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很多人也都在作品登记的过程中注意到了保护自己肖像权的重要性。笔者认为,在作品登记的过程中,的确有很多肖像权的问题需要引起注意。  肖像权在著作权登记中有多种类别体现  肖像,是指通过影像、雕塑及绘画等呈现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所谓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通过造型艺
湖北图书馆开启数字资源预约上门服务
2025-01-24
e海悦读·企业行 近日走进中南建筑设计院,湖北省图书馆馆员现场为企业员工开展系列数字资源服务,包括数据库推介、VR沉浸体验、游戏互动、图书畅读及借阅证办理等。这是湖北省图书馆首次尝试面向社会团体开放数字资源预约上门服务。  活动现场,中南建筑设计院的职工在VR体验区,通过虚拟现实技术,直观感受到了另类读法的趣味性; 码上猜书 等游戏环节,让大家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体验到移动阅读的高效;现场推介的楚天云递,作为湖北省图近年推出的新型服务模式,将借阅图书快递到家,极大便利了读者。除此之外,活动中还专设图书畅读区,精选近百本纸本图书,供现场职工阅读,还可作为活动赠品带回家,极大调动了企业职工参与的热情
《人民法院报》: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归责原则之反思
2025-01-24
随着数字技术的更新迭代,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中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适用 避风港 原则的观点,开始受到质疑。 避风港 原则,又被称为 通知+删除 原则,一般而言,网络服务提供者仅需在收到权利人通知后删除其平台的侵权内容,即可免责。随着网络平台运营模式日趋专业化,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认定应否由 通知—删除 原则转变为 删除+必要措施 原则的问题,引发很多讨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在依法行使裁量权时,应当兼顾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社
玩具享有著作权!商家复制贴标售假被提起公诉
2025-01-24
给复制的玩具贴上自己的注册商标后售卖,就可以规避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吗? 当然不行。 经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近日,被侵权公司代表向检察官反馈了公司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情况。 2020年,王某在某公司从事木制玩具生产和销售工作。在浏览电商平台时,他发现国内某知名文化创意品牌企业研发销售的木制立体拼接玩具人气高、销量好,受到市场追捧。王某从中发现了 商机 ,动了歪脑筋,想要将这些玩具复制后拿来销售。 2020年8月,王某
著作权法保护路径在视频截图中的应用——以王迁和杨馥宇为例的探讨
2025-01-24
本文作者: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王迁本文作者: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三级高级法官杨馥宇 本文提要:对于视频截图的著作权法保护应区分视频的类型。其中,视听作品的截图作为视听作品的一部分,不宜将其视为摄影作品,相比之下,认定截图构成视听作品组成部分更为合理;录像制品截图的保护在我国有其特殊性,由于连续画面和单帧画面的独创性标准不统一,目前在录像制品截图的保护路径上难以找到完美的解决方案,将录像制品的截图作为摄影作品保护,从结果上看是相对公平的选择。 视频截图是指在视频影像的连续画面中截取产生的一帧画面。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复制、传播视频截图的情况,比如将影视剧画面截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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